标题 | 四川理工学院2016年7月招聘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
内容 |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2)科研、实验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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