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6年甘孜州色达考聘公安协警员公告
内容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色达县公安局关于公开考聘色达公安协警员的公告
    因色达县公安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考聘色达公安协警员5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限甘孜州内常住3年以上户口
    二、考聘名额
    色达公安协警员共59名(其中男50名,女9名)
    三、考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懂藏、汉双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含)以后至1998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明显纹身,无其他不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考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10.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考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公安局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
    2.报名地点:色达县公安局
    3.报名要求:考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先进行身高测量和藏语口语测试,身高测量或藏语口语测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报名,两项均合格者才予以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退伍军人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及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3张,以上证件不齐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色达县公安局
    已完成报名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色达县公安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公安局、色达县监察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专业测试占40%。笔试报名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录用名额。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笔试科目:初中《语文》、《数学》
    (3)折算标准:语文、数学各以100分计,语文、数学成绩相加除以2乘以60%,即为应聘者笔试成绩。
    (4)折算公式:笔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60%
    2、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测试项目:女子青年一组(25岁以下),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女子青年二组(26岁至30岁),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男子青年一组(25岁以下),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男子青年二组(26岁至30岁),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3)评分标准:专业测试评分由考聘单位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考核评分表》中的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分。专业测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每项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专业测试单项成绩亦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专业测试单项测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后计入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须3个及以上项目达到及格标准,否则视为专业测试不及格,不予聘用
    (4)折算公式:专业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25%+800米(1000米)跑成绩×25%+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俯卧撑)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专业测试由色达县公安局实施。
    3.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7月12日
    2、体检地点:色达县人民医院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
    (五)公示及政审
    1.公示: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公示(2016年7月13日—19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政审:经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起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25日)。政审合格者,由色达县公安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公安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期间延误的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色达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管理: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色达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协警员待遇
    (一)协警员在聘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为2500元并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二)协警员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发放必要的公安协警制服;
    (三)协警员在岗期间出现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情况,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七、纪律与监督
    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836-8522510(色达县纪委监察局),0836—8522235(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8525(色达县公安局纪委)。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 询 人:李健(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8383614241
    咨 询 人:雷劲松(色达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13568283828
    考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色达县公安局
    

2016年6月23日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2 19: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