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招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启事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6名,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经费(含包干经费)聘请的合同聘用人员(原B系列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人事与党务秘书1名; 岗位二:人事与党务秘书1名(该岗位兼部分科研管理工作); 岗位三:本科教学秘书1名; 岗位四:本科教学秘书1名; 岗位五:科研与研究生秘书1名; 岗位六:科研与研究生秘书1名; 岗位七:专职辅导员6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外语表达与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四)具有高效的执行力,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六)岗位一、二、七要求中共党员。 (七)岗位五科研与研究生秘书要求具有流利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八)岗位七专职辅导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感性强;热爱并乐于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熟悉辅导员工作,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务管理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练达。常驻广州校区东校园工作。 (九)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此外,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还应根据应聘的岗位填写《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或《中山大学B-6辅导员岗位申请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GuanLiXiLie/201606/7411.html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寄(送)至管理学院善衡堂N215,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wuyingy3@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对聘用到上述岗位的原行政经费B系列人员,岗位级别不变,并按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5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4112780 e-mail:wuyingy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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