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文职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解决我县警力不足的问题,丰都县公安局决定在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文职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重庆市丰都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地在丰都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名额 警务文职岗50人(男34人、女16人)。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30时至6时。 地点:丰都县公安局。 报名注意事项:本人持学历文凭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长期居住地在丰都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4张免冠1寸照片、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至11时止,地点于2016年7月13日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可电话询问。 (二)面试。2016年7月18日在公安局公布面试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016年7月19日9时组织面试。 面试由丰都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7月22日8时在丰都县公安局办公楼院坝签到,统一安排前往医院体检,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体检合格者,由丰都县公安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要求组织实施。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与警务文职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与公安机关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薪酬福利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按政策享受“五险”和职工“公积金”,统一配发服装。 九、本公告由丰都县公安局政治负责处解释。 咨询电话:70686237、70686271,15095842288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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