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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和《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敬源 副组长:陈红薇 成员:何伟 2.录取指导分数线 2016年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分数要求为:初试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基础外语45分,专业课50分;复试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不低于及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70分。 2016年外国语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其中含定向1人。 3.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①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②学院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科研能力和潜力,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③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调档政审、体检任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此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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