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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和协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了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协勤人员)、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现将考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如下,公示时间为5天(2016年 7 月1日至2016 年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反映。 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hx.gov.cn/zwgk/xxgk/tzgg/jyzp/212455.shtml 岗位01:杨鹏飞、龙安海、王岩妹 岗位02:刘荣珍 岗位03:李超 岗位04:丁叶钢、杨祥 岗位05:潘艳 监督电话: 0855-5369383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855-5221201 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7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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