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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共3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月1日—7月5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上各加2分。 监督电话: 0559—853712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9—8500110(区纪检委监察局) 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2016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hsq.gov.cn/DocHtml/1/99/12/00040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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