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 金晓平 | 
女 | 
护士 | 
上海市民政局 |        公示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     联系电话:66974563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6月30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3&viewID=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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