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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向全镇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4名。(其中消防协管员2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热心消防安全工作。 2、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到初中学历),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 4、消防驾驶员应具备B证以上驾驶证,年龄可适当放宽。 5、户籍:平阳县户籍,并生活居住在平阳县。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书、驾驶证等证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 2、填写《海西镇消防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7日。 4、报名地点: 海西镇党群办(办公室105号),联系电话:63709855。 四、待遇福利 1、消防协管员年收入(工资和年终奖金)3万元左右,消防车驾驶员年收入(工资和年终奖金)4万元左右。 2、统一予以落实养老、工伤、医疗、门诊、失业等“五种”保险。 五、其它事项: 1、被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二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聘用合同,也可经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 2、按规定统一着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海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海西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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