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到抽签 参加试讲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于7月16日上午7:55前到达指定候考室,迟到15分钟者(即8:1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试讲资格。8:00开始宣读考生须知,8:10准时进行现场抽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和试讲。 二、试讲办法及要求 1、区组织人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在指定教材中随机抽课确定试讲内容,考生按确定的试讲内容备课和试讲,其中申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应主要使用英语进行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20分钟,试讲时间剩余2分钟时,工作人员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应立即停止试讲。 2、考生试讲完毕,先在试讲室外等待分数,待工作人员再次引导入场,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试讲现场成绩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3、考生试讲现场成绩采取体操计分法计算得出(即评委所打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置1个试讲组的专业,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等于试讲成绩;设置2个及以上试讲组的专业,其考生试讲成绩通过采取“二次平均法”的办法,对各试讲组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4、试讲成绩、体检安排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近期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注意查询。 三、考生纪律 1、考生在备课和试讲时,工作人员将提供标准教材,考生禁止携带教材、教参、教辅材料、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含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考生纪律处理。 2、考生进入试讲室后,只报抽签的号码顺序,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学校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备考及试讲前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工作人员陪同。对严重违犯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面试资格。 4、试讲结束后,考生应携带自己随身物品按指定路线径直离开本教学楼,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5、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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