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面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按面试的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严禁将面试实施机关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如已带入候考室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五、面试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带出面试考场。 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面试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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