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阳市新野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号) |
内容 | 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乡镇公办小学,招聘岗位为小学和幼儿教师,经费供给方式均为县财政全额供给。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其中,小学教师70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延长至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3、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对象等程序进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8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车站口向东200米)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或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从新野政务网下载填写《新野县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考,报考信息当天发布,报考志愿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每位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照相、身份证识别及指纹采集,并交纳考试费3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费12元,共42元。 八、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对招聘人数与报考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学科,则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计划。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日(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 九、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成绩采取张榜和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干部任职2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后的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幼儿相应学科教材。面试成立相应的评委小组,分学科进行面试,面试备课时间为8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布该学科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 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学科的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公告发布之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等。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教体局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它单位招聘,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体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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