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余姚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余姚市广播电视台属余姚市人民政府直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有关资格等条件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与生源地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17时前,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图片、毕业证书图片、普通话等级证书图片等相关资料图片发送至pterosaurs@sina.com。经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自行打印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当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址:余姚市广播电视台南院(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9-1号)四楼会议室。具体要求:(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2)报名随带材料: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自行打印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到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浙江省余姚市保庆路128号4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报考人员都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5、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电视新闻采编知识和新闻写作。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淘汰。分数达到合格分及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出镜(镜头形象、音色、普通话水平、播音技巧等)和现场播报,出镜成绩和现场播报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出镜成绩×80%+现场播报成绩×20%。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以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各招聘职位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发文公布,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满时,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3、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递补规定 1、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现场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截至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之日(以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指标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余姚人才网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现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并且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在2016年7月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解聘证明等有效材料递交招聘单位,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74-58129503/58129123(余姚市广播电视台)、0574-62722059(余姚市人力社保局)。 七、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姚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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