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广安区住建局临聘人员5名。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能吃苦耐劳,能胜任住建系统日常工作,服从调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广安区住建局办公室(广安区人民路96号)。 咨询电话:13882698808,联系人:张春梅。 报名须交资料:《广安区住建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查验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确认。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总分各50分。 1.开考比例:临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取消)临聘名额。 2.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3.笔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8月1日在广安区住建局公布,并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额,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 从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 (六)签订合同 招考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同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经研究,可给考核合格者发放一定数量的年终绩效奖金。 附件: 1.广安区住建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招聘数量及资格条件 2.广安区住建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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