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绿化维护队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园林专业技术岗位服务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制作编辑doc、xls、ppt文档); 6.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好,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具有园林方面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8.熟悉园林工程预结算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黄埔区有关文件进行管理和计发工资。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7日至7月27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4:00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西四街168号 3.联系人:杨小姐,电话:82271989 (二)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黄埔区绿化维护队公开招聘编外服务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进入面试前需提供学历鉴定,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结婚证、本人户口薄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职称考试的报名发证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计生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材料不齐的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恕不再退还。以上所有证件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对所填内容确认签名,如有虚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总成绩第一名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我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表现。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录用人选并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队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维护队 201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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