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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敬业进取,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身份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需符合玉人社发〔2014〕49号有关人员交流规定),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4、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或系统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二、选调程序 1、报名。凡具备条件的报名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由县检察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4、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5日至15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环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人:甘丽娜 联系电话:0576-81758068手机:13600576576 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6月30日 附件: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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