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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张宁等10位同志为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视、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1.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2016年7月8日至7月18日,共7工作日。 3.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20 丽水市广电总台:0578—2667032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6年7月8日 附件:张宁等同志基本情况详情请登录: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201607/t20160708_9860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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