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成都市彭州市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才面试成绩及相关事宜 |
内容 | 2016年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 按照《2016年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星期一)。 (二)体检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彭州市卫计局(天彭镇西北市街155号)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或查明未受孕后再补检。 (三)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果的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结果的公布:考生请于2016年7月27日登录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cn)查询。 (二)复检安排: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8月19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个人档案材料转递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查。逾期不转递者视为自动弃权。 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八楼805,邮编:611930,联系电话: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计局 201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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