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7月15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古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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