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德州市平原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共计选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6年平原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为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参加工作满三年(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1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平原县教育局人事股 1、个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平原县教育局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平原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和印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是否符合选聘要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数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岗位数额。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每一类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备选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察。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门考察组,对备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存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经考察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地址:http://www.pyxjyj.com/ 咨询电话:0534-4216036,4202116 平原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