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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为建立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原任人民调解员; 2、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州、市公、检、法、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二、应聘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水平,熟悉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4、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1952年8月30日后出生),女性57周岁以下(1955年8月30日后出生),且具有5年以上调解、办案工作经验。 三、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四、工资待遇 专职调解员工资为基本工资1400元+保险+案件绩效,不提供社保和医保。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22日; 2、地点:楚雄市东南新城平山办公区大调解委员会(楚雄市司法局二楼);联系电话:0878-6168843 六、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需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详细个人简历、证件照一张。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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