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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速录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8周岁以下,台州户籍; 3、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4、招考速录员需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准确率达80字以上,输入法自选。 三、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报名,报考者需参加当天下午14:30本院统一组织的中文录入技能测试。 四、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择优录用。劳动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咨询电话:8855300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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