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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面向社会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毕业5年内,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均由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信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信阳高新区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21日
    2、现场报名方式:到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综合室,填写报名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网上报名方式:登陆信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xyht.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gycgafj@163.com邮箱。
    4、报名范围:信阳市(含县区)居民,城乡不限。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现场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信阳高新区网站进行发布。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信阳高新区网站查询。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在信阳高新区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十、岗前培训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进行为期1个月岗前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一、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后,派往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含辖区派出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待遇保障
    1、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700元(含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可登记一至三个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监督电话:信阳高新区监察室 0376-3706297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执法执纪监督室
    0376-3706102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16年7月12日
    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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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