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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章程》、《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支持湖州开发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实施办法》、《湖州开发区关于2016年上半年重点发展企业高层次引进人才使用专项编制的实施方案》,经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研究院秘书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并报研究院管理层同意,现将徐冬兰等7名拟入院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从2016年7月13日起至7月21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与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院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秘书处 地址:湖州市二环北路1662号 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175933 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秘书处 2016年7月13日 附件:2016年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拟入院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hzhr.com/Web/News/9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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