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教育局选聘州民族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恩施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使用编制计划,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拟面向全州公开选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2名;财会人员1名;电教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州内财政拨款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不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且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1.幼儿教师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财会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全国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电教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计算机网络日常维护、维修,熟悉PPT、FLASH等教学辅助软件的应用。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7月22日16:30。请有意应聘者到恩施州民族幼儿园(恩施市东风大道489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①报名表1份(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联系电话:18671858886(谭老师)。 (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测试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经州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资格后,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拟选聘对象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选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恩施州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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