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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①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的除外)。 ②招聘职位要求是四项目人员的,必须为在永州市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限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周年计算。 ③户籍要求参照公务员招考有关户籍要求标准执行,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公告之日前。 ④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⑤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⑥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2016年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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