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面试岗位递补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
内容 |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 面试岗位递补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县面试岗位递补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 1、递补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时间: 2016年7月19日上班时间。 2、递补资格审查、发面试通知单地点: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要面试岗位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缺额。具体递补名单详见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面试岗位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还应于2016年7月31日上班时间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现场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须缴纳面试费80元,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和《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招考试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6613022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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