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公路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公路局隶属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8年10月,主要承担昆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单位位于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 月27日至8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公路局 (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420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证件照。(注: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联系人:韩姝飞 联系电话:0871-64122903 (二)报名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的所需条件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地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公路局(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420室)领取。 联系人:韩姝飞 联系电话:0871-64122903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使用标准化试卷,闭卷考,总分为100分。 考试使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6版,云南大学出版社),考试内容为近一年来的政治、时事、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姝飞 联系电话:0871-64122903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材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 3、其它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要求为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安排拟聘人员体检须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公路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四纪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0871-6414105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0871-64151438 昆明市公路局 201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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