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07月18日至 07月24日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徐 晶 |
女 |
编研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联系电话:63685774 监督电话:23110570 上海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联合国贸易网络上海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3&viewID=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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