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经省、市、区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6名到区、乡级医疗机构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专科生仅限报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祥符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和已被祥符区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省级人事代理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祥符区“120”急救指挥中心5010房间(原祥符区卫生局人事股) 地址:祥符区黄龙园区纬三路,区第一人民医院西邻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证件照、白色底版)。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填写《开封市祥符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8月23日至25日持身份证到祥符区“120急救指挥中心”(5010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 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开封市祥符区卫计委公示栏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与考察、公示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确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结果备案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计委共同盖章后于2016年12月底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23861513。 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71-22700262 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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