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绍兴嵊州市选调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1名,选调方案已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选调计划。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近三年年度考核都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经公开招考(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不足5年的工作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联系人:徐栋,联系电话:83339019 。 2. 报名地点: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越秀一路21号) 3. 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szzj.gov.cn/)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嵊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和 嵊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动后从事爱卫办工作,其中嵊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选调后工作人员需根据新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入岗。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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