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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法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调解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会讲国语和粤语;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岗位 派驻到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禅城区司法局政工科(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二楼231室) 联系人:翟羿 联系电话:82703796 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 我局将依据报名材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和相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录用人员按区司法局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标准执行。 附:禅城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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