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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鹤府办〔2010〕66号),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考试已结束,现将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检对象根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见附表。 二、具体要求: 1、体检对象集中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鹤山市中医院住院楼九楼会议室。 2、体检对象须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集中地点签到。不按时签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约280元左右,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 4、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签名确认,离开体检医院。 5、本次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7、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750-8933106。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附表:2016年鹤山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考入围体检对象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hsrsj.gov.cn/Hsr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06
序号 |
准考证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面试成绩 |
岗位排名 |
是否入围体检 |
1 |
80161002 |
鹤山市财政局 |
816001 |
72.9 |
1 |
Y |
2 |
80161001 |
鹤山市财政局 |
816001 |
69.7 |
2 |
Y |
3 |
80161004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816004 |
68.5 |
1 |
Y |
4 |
80161005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816005 |
68.3 |
1 |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