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启事 |
内容 | 根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媒体转型趋势和新兴技术变革,我院新闻传播学实验示范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 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0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可以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不仅能够熟练操作高清数字演播厅的各类广播电视设备,还应该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理论和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工程设计、功能开发、设备配置能力,以及利用多媒体软件技术进行影视节目制作的能力。 二、招聘程序 1、2016年9月30日之前,应聘人员填写《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与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术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扫描件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5350017@qq.com。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2、2016年10月中下旬,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岗位条件、职责要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择优选取并通知应聘者来院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为4:6。笔试前十名者参加面试。 3、2016年11月上旬,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然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1名考察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学校人事部审批、备案。 4、2016年11月中下旬,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体检、政审函调、工作实习等,考察期为7至15天。 考察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报人事部审批通过后,按照学校人事部的相关文件办理后续事宜。 三、聘用方式 采用合同制方式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岗位待遇。 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应符合招聘要求,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到岗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报到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来学院参加笔试、面试时,差旅、食宿等自行解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雪琴,办公电话027-68754673,电子邮箱5350017@qq.com。 附件: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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