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工作中,贵驷街道劳动保障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江瑜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暂缓录用。现江瑜已生产完毕,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8月1日止。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纪检组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88627,0574-89288849;通信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或纪检组;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2日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gjgxq.ningbo.gov.cn/doc/zwgk/tzgg/2016_7_21/262616.shtml
招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贵驷街劳动保障 |
江 瑜 |
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