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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2016年7月8日进行了政审,在政审阶段席梦洋等2位考生自愿放弃政审资格,根据灵人社[2016]16号《关于2016年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见》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对递补的2名人员予以公示。 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附:自愿放弃政审资格及递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bwbw.com/Article/gwtz/201607/28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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