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联络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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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管学校港澳台筹资工作;2、分管上海交通大学(香港)教育基金会运行工作;3、分管发展联络处与基金会信息化建设工作;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硕士(含)以上学位;行政管理人员需具有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副处级岗位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2、对港澳台工作和基金会工作比较熟悉;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3、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4、爱岗敬业,全职到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