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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招聘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交通协管员(男6名,女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警工作; (二)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自觉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的; (二)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吸食毒品的; (五)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六)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交警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8月1日——8月10日。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简历等资料到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处治报名。 四、其它 (一)经资格审查、电脑操作、面试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 (四)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 联系人:杨正帆,联系电话:0692—2115008。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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