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济宁市泗水县事业单位招聘政审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规程》、《2016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考察。现就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7月20日—31日 二、考察的主要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 9、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 10、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1、在企业工作,未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的; 1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教师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查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被考察人需提供的材料 1、在资格审查时未提供证件原件的请于7月25日-27日持证件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确认; 2、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政审表见附件1,政审表送交时间为7月30日前; 3、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请抓紧与学校联系本人档案是否已经寄出,并查询档案邮寄的机要号或EMS快递号,关注档案转递进度。能查到档案目前所在地的请到人社局领取调档函并自行调取并送县人社局,档案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及教体局存放的考生不需自行调档。附件2中所列人员请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开取调档函自行前往存档部门调取档案。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近期不要外出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考察组与考生及时联系,因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上而考察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7-4365372 地址:泗城青年路46号人社局东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考生政审表 附件2:调档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ssxrsj.gov.cn/news_show.aspx?id=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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