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梅州市大埔县2016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 |||||||||||||||||||||||||||||||||||||||||||||||||||||||||||||||||||||||||||||||||||||||||||||||||||||||||||||||||||||||||||||||||||||||||||||||||||
内容 | 为做好大埔县2016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统一为2016年8月3日。 2、体检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57号。 四、体检身份核实 1、身份核实时间、地点: 入围体检的考生根据《大埔县2016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于当天早上6:50前(空腹)到大埔县人民医院急诊科1楼集中进行身份核实。 2、身份核实时,需提交: ①身份证原件; ②笔试准考证; ③近期免冠二寸(大一寸)彩照1张。 3、身份核实后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并贴上本人照片后进行体检。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2、体检前一晚10点后不能进食,抽血化验后可进食,点心自备。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费自理。体检费标准为:男性425元、未婚女性455元、已婚女性463元(请备好零钞)。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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