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市建设雇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计划(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雇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 2、报名地点:请到瓯海行政中心区11号楼1004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娄桥镇古岸路半塘公园内)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8529822。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6年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表声明栏中签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具备三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的单位证明或业绩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建设雇员报名表》、3张1寸彩色近期同底片免冠照片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3)笔试。经资格审查同意后,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30)到瓯海行政中心区11号楼1004室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瓯海区娄桥镇古岸路半塘公园内)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点总成绩的40%。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届时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ohzj.gov.cn/)公布。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 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工作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雇员名单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oh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温州市瓯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雇员合同,派遣并由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工作。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9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