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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平阳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较为熟练操作计算机;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5. 报考人员需满足机关与乡镇的服务期限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选调办法 (一)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名),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等,于2016年8月9日17点30分前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县府大院2号楼306室,联系电话:58198218,684340)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5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面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为50分,总分100分。笔试以文字材料能力考核为主,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选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按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解释。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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