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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5〕32号)精神,为充实我办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人事人才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 (四)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8月11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至邮箱:2237798460@qq.com。简历标题请注明“2016区人才办-岗位名称(职位编码)-个人名字”,如“2016区人才办-工作人员(201601)-李小燕”,报名者填写相关信息不真实、出现错误或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简历大小不超过500K。合则约见。 四、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海珠区人才办薪酬制度执行(应发工资约4000元/月以上,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五、其它 咨询电话:84394556(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本启事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附件: 1.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 2.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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