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5周岁(1980年8月15日-1998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7.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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