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4)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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