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卫计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红花岗区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聘用 (一)公示期无异议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监督检查 此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851-28430909。 监督电话:0851-28424848、2775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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