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肇庆高新区2016年第二批遴选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2016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肇庆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50周岁以下;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高新区2016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和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地址:肇庆高新区怡兴小区十八座1号(原区农林局办公楼),联系电话:0758—3605508,联系人:刘斌。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疗、护理专业)、获奖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材料,及本人大2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材料必须有单位公章、经办人个人签名和联系电话等。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采用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等事项将及时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http://www.job0758.com.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填写。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各岗位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并按照岗位匹配度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ttp://www.job0758.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由区党群工作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八、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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