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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江苏考生: 我院2016年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继续使用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 2016年报名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江苏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47分及以上,我院认定专业合格。合格考生名单已报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证书将于五月中旬通过邮政普信寄出,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专业合格考生如后期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规定分数线,即可在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二小批批次报考我院。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和相应批次正确填报。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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