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东营市垦利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基层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充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 一、公开遴选计划和岗位 共计1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2016年垦利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三)报考人员须为垦利区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上人员中不包含行政工勤、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和教育、卫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取得遴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满5年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行政机关岗位。 (八)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垦利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服务年限期满不足6个月的,允许报考)、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enli.gov.cn)发布简章,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下发通知。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区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702房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12日8:00—11:30 14:00—17:3 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确认,所报岗位不能更改。 (2)资格审核。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录聘资格。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缴费。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考务费。 (4)提报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手册等(所有材料必须于报名截止之前提供完整,查看各种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遴选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取消的遴选计划,将根据岗位2、岗位3、岗位4、岗位5的顺序依次增加到相应岗位的遴选计划中,同一岗位遴选计划不超过2人。 取消及调整的遴选计划将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报考取消遴选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8:00—11: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区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702房间)。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遴选计划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入闱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等依次确定名次。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由垦利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度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聘人选,分别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拟录聘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录聘人员。对录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录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编制性质相应调整为事业。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有关遴选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46-2881377(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垦利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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