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专职队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面相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专职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消防专职队员主要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劣迹,无前科;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上表)。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5:00—17: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铁荣路72号开发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前先进行身体状况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后取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4、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各职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1。招聘计划做出调整的,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核 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 测试项目男子为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0米和1500米长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确定分数,每项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身份证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资格复审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人选。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现有学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一并列为入闱人选。 由招聘办入闱人选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组织身体检查,最终确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考核 考核完毕后,由开发区消防大队通知通过考核拟招聘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同时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1、工资待遇:专职灭火战斗员2300—2500元/月;专职消防车驾驶员3000——3200/月;队长助理3300——3500;副队长3500——3800;队长、指导员4000。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比例由单位和本人共同购买。 2、公安消防专职队员为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临时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3、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临时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则自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 4、根据《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安消防专职队员享受定额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六、纪律监督 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聘用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公安分局纪委4989135)。 七、联系人及电话: 张警官:18990708119 肖女士:13696003862 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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